銷售和進口化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
發布日期:2015-09-10 00:00:00 閱讀次數:0
問:銷售和進口化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?
答:根據《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5〕90號)第一條規定,自2015年9月1日起,對納稅人銷售和進口化肥統一按13%稅率征收國內環節和進口環節增值稅。鉀肥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同時停止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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